一、1990年代重建期的传统进路:规范分析方法
(一)贯穿始终的规范分析
(二)司法实践导向:向法教义学方向的展开
(三)法教义学的应用一例
二、21世纪初:价值分析方法与证据法研究的转型
(一)自然法学派的价值论
(二)价值分析的具体适用:成为引入比较法制度的理论支撑
三、2012再修法与研究进路的再升级:社科法学研究方法之兴起
(一)既有研究方法之不足
(二)社科法学新进路
五、结语
文章摘要:1996年《刑事诉讼法》出台后,我国初步形成了刑事证据法体系。近30年来,以规范分析、法教义学分析、比较分析与价值分析为核心的各种法学方法不断地在刑事证据法研究领域深入应用,社科法学方法的兴起也为我国证据法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这些法学方法从不同侧面塑造、丰富了我国刑事证据法的理论和实践。我们应当更加深刻地理解西方刑事证据法相关问题,并立足我国实际,建立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证据法学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和制度体系。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6320/j.cnki.sdqnzzxyxb.2022.02.008
论文分类号:D925.2
文章来源:《法学研究》 网址: http://www.fxyjzz.cn/qikandaodu/2022/0404/593.html